河南籍作家曹保印就平墳事件13問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河南代表團172名代表
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河南代表團172名代表:
2013年2月17日17:05分,人民日報官方微博在發(fā)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單》時,曾同時發(fā)表這樣的評論:“今后五年,他們將代表我們,也將接受我們的監(jiān)督!
在這條微博的后面,我跟帖并在個人實名微博上發(fā)表聲明:“參加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們,你們只代表你們自己,不代表我,我是被代表。在我的記憶中,只投票選過一次人大代表,還是在上小學時,老師指著黑板上的幾個名字讓填寫的。我的選舉與被選舉權,數(shù)以億計的流動人口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,雖然沒被正式宣判,但實際上已被長期剝奪這項政治權利。”
讀了這個聲明,你們一定會嘲笑我,正像網(wǎng)絡上有個別人在我的微博后跟帖嘲笑:“你18歲還在讀小學?”還有善意的網(wǎng)友提醒我,說這是一個錯誤,但我的回復是:“這一點,還真不是錯誤。我當然不是18歲才讀小學,而是我在大約8歲時,就和同學們一起,被老師要求填選票,而且是照著黑板上的名字寫。我聲明中寫這一點,也是為了證明其所謂選舉的荒唐與荒謬!笨戳诉@個回復,你們當然還會繼續(xù)嘲笑,因為這早就是一個公開的秘密,而我還在認真作答。
即便如此,我還是要鄭重向你們發(fā)出這封公開信,并就以周口市為首、影響全國乃至全世界的平墳事件,向你們提出以下13問。因為,無論我是否愿意,按人民日報官方微博的說法,你們將代表我。對這些問題,你們可以回答,也可以不回答。不過,你們應該也明白,你們的不回答,也同樣是一種回答。所以,選擇權在你們手上,而我只是一位被代表的河南籍公民,以寫作為主要謀生手段的作家。
第一問:在“平墳復耕”政令之下,老百姓的300余萬個墳頭被平,但是,你們中誰家的祖墳被平了?不管是自愿平,還是被迫平?如果有,請公開報出名字、時間和地點,讓公眾證實或證偽。
第二問:“平墳復耕”政令的推出,是否征求過你們這些人民代表的意見?如果有,請報出名字、時間和地點,并公開你們當時的意見,是支持“平墳復耕”,還是反對“平墳復耕”,并公開給出理由。
第三問:以周口市為代表,河南省究竟平了多少墳,新增了多少“耕地”,這些新增的“耕地”真的全部種上莊稼了嗎?真的實現(xiàn)大面積機耕了嗎?媒體調(diào)查稱,在周口市,即使平掉了墳頭,也并沒有馬上轉化為耕地,光禿禿一片在田間很惹眼。問及2013年會不會再種上莊稼,有村民說:“誰高興在自家祖墳上種地呢?”對這種現(xiàn)象,請給出你們的調(diào)查數(shù)據(jù)和證據(jù),并回答這些數(shù)據(jù)和證據(jù)是否經(jīng)過你們的親自核實。如果你們并沒有調(diào)查,請公開給出不調(diào)查的理由。
第四問:“平墳復耕”政令強行推出后,作為人民代表,你們中誰收到過河南人民對此政令及其暴力做法的意見反饋?如果收到,請公布這些意見反饋,并公布你們對人民的回答。無論這些意見反饋,是通過什么方式和方法傳遞給你們的,如面談、電話、短信、郵件、微信等。如果沒有收到任何信息,請公開給出不主動問政于民的理由。
第五問:“平墳復耕”政令強行推出,遭遇民意和媒體強烈質(zhì)疑后,你們就此做了什么?或者,沒有做什么。做什么、沒有做什么,都請給出讓公眾信服的理由。我絕不相信你們不知道這種輿論的強烈和持續(xù)關注,因為你們中沒有一個人生活在真空中。否則,今天的你們就不會在這個世界上生存,更不必說赴京參會參政。
第六問:“平墳”所得土地,是否和工業(yè)用地、商業(yè)用地直接或間接掛鉤?河南部分官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,曾否認土地增減掛鉤,但身處漩渦中的當事人的否認,顯然缺乏公信力,而你們作為人民代表,誰親身調(diào)查證實或證偽過增減掛鉤的民眾懷疑、媒體報道?如果確如媒體報道,存在增減掛鉤現(xiàn)象,你們將做何監(jiān)督?如果沒有調(diào)查過,請公開給出不調(diào)查的理由。
第七問:“平墳復耕”政令是否“平不上中官和高官”?媒體曾采訪河南百姓,網(wǎng)絡上也多有傳言,稱副處級以上干部的祖墳被保留,或被圈入公墓從而“平而不平”,甚至有不列入公務員序列的村官也將自家祖墳圈入公墓。比如,在周口市沈丘縣石槽集鄉(xiāng)陳口村,多名村民證實,該村的公墓將一名廳級官員的祖墳圈入其中,避免了被平。該官員在到省里任職前,曾任中共周口市委常委、副市長。商水縣練集鎮(zhèn)朱集村的鄰村李樓村,有省政協(xié)前秘書長李某的祖墳,黃寨鄉(xiāng)也有一位在京做官者的祖墳,都沒動。鄭州一位企業(yè)家是太康縣人,資產(chǎn)過億。老家祖墳被平后,派出所得知消息,馬上派人驅車趕往鄭州,送上50只土雞,并賠禮道歉:“大水沖了龍王廟,一家人不認識一家人。”商水縣練集鎮(zhèn)朱集村的“公墓”,則來自村支書朱偉父親的墳頭周圍十畝地,原因被解釋為“風水好”。你們作為人民代表,誰親身調(diào)查證實或證偽過這些“平不上中官和高官”、億萬富翁甚至芝麻官的信息?如果沒有調(diào)查過,請公開給出不調(diào)查的理由。
第八問:對“平墳復耕”政令不以身作則的領導干部,你們是否提出過或準備提出罷免議案?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曾在講話中指出,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,“打鐵先要自身硬”。但據(jù)媒體核查,一身兼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、政協(xié)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、河南省委書記、河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的盧展工家的祖墳,并沒有帶頭“平墳復耕”;被中共河南省委、省政府樹立為“平墳復耕”標桿的周口市市長、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岳文海家的祖墳,也并沒有帶頭“平墳復耕”,甚至民眾自發(fā)組織“河南志愿平墳團”到岳文海家的祖墳,打出“岳文海,你媽喊你回家平墳”的橫幅后,也沒見岳文海平掉自己的祖墳。不但市長岳文海家的祖墳沒平,中共周口市市委書記徐光家的祖墳也沒平。在接受媒體采訪時,市長岳文海曾稱“平墳事件已無退路,是一場革命”。既是“革命”,為何不率先垂范,以身作則?對這種領導干部不以身作則的行為,作為人民代表,你們是否提出過罷免議案?或者,是否準備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,提出對盧展工、徐光春、岳文海的罷免議案?如果不提,請公開給出你們的拒絕理由;如果提,請公開你們的議案。
第九問:平墳的巨額暴利賬是否存在,又該怎么算賬?媒體報道稱,有人算了這么一筆賬——周口挖墳200萬,新增耕地3萬畝。新增耕地沖抵建設用地,周口賣地3萬畝耕地總量仍保持平衡。土地拍賣100萬/畝,挖墳成本150元/個,收入300億,支出3億,投入產(chǎn)出比1:100,利潤率99%,凈收益298億。另有媒體報道,挖墳成本2000元/個(含土地主人補貼50元/個)。但,更有媒體報道,雖然政令中說平一座墳有200元補貼,但部分農(nóng)民表示未收到補貼。對這筆顯然是巨額暴利的土地買賣,以及沒有收到補貼、可能涉及公務人員或村官貪污的現(xiàn)象,作為人民代表,你們是否也算過賬?如果算過,你們算賬的結果是什么,請公開;如果沒算過這筆賬,請公開不算賬的理由。無論你們是否算賬,都請回應上述賬面數(shù)字是否屬實。
第十問:公益公墓是否名不符實,甚至有干部借機賺錢?媒體調(diào)查稱,“公益公墓不公益”,比如,殯葬雖有每人600元補貼,但一些公墓穴位卻每個收費850元,有的更需花費3000多元。在周口市沈丘縣范營鄉(xiāng)鄭營村,公墓設在村干部的責任田里,有村民質(zhì)疑村干部因此賺取公墓建設補貼。作為人民代表,你們是否實地調(diào)查入住公墓有無增加農(nóng)民負擔?又是否確如媒體報道所言,村干部借機賺錢?如果曾經(jīng)實地調(diào)查,請公開你們的調(diào)查報告;如果沒有實地調(diào)查,請公開你們不調(diào)查的理由。
第十一問:平墳之后,耕地是增加了,還是減少了?依照“平墳復耕”政令的說法,平墳的目的是增加耕地,但是,公墓建設又圈占了大片耕地,那么,最終結果究竟如何,耕地到底是因平墳增加了,還是因大量建設公墓減少了?周口官方稱,平墳后可將遺骸火化后遷入農(nóng)村公益性公墓,公益性公墓建設要做到全覆蓋。但是,記者調(diào)查發(fā)現(xiàn),絕大多數(shù)農(nóng)村公墓是將農(nóng)民的耕地圈下來建成的。比如,淮陽縣城關鎮(zhèn)“正寢園”便是這批新建農(nóng)村公益性公墓中的一個,整個墓園達50畝。在墓園工作的村民于永然說,“這些用的全是耕地,是我們7戶農(nóng)民的地!庇直热,在商水縣,農(nóng)村公墓同樣是圈農(nóng)民耕地而建,這里每畝地的補助是一年1000元。不少村子的所謂公墓很簡單,就是種幾棵樹把幾畝田圈起來,再豎一塊樓板,上書“公墓”就成了。再比如周口市郊的許灣鄉(xiāng),公墓面積就達到近百畝。據(jù)周口官方數(shù)據(jù)稱,周口已經(jīng)建成農(nóng)村公益性公墓3130個,如果每個公墓按照占地5畝算,面積則超過1.5萬畝。記者在周口市下屬的幾個縣走訪時發(fā)現(xiàn),大多數(shù)鄉(xiāng)鎮(zhèn)的公墓占地面積實際上比較大,多在幾十畝,甚至上百畝。而根據(jù)民政部下發(fā)的《公墓管理暫行辦法》第四條規(guī)定,建立公墓應當選用荒山瘠地,不得占用耕地,不得建在風景名勝區(qū)和水庫、湖泊、河流的堤壩以及鐵路、公路兩側。作為人民代表,你們是否實地調(diào)查過這些公墓與百姓爭地的問題?如果曾經(jīng)實地調(diào)查,請公開你們的調(diào)查報告;如果沒有實地調(diào)查,請公開你們不調(diào)查的理由。
第十二問:要不要重罰曾獲獎金的周口市委、市政府和商水縣縣委、縣政府?2013年春節(jié)期間,當初被平掉的300余萬個墳頭,按媒體報道的說法,一夜之間,至少半數(shù)已經(jīng)復建。而根據(jù)2012年11月16日中國政府網(wǎng)公布的國務院第628號令,要求將《殯葬管理條例》第二十條修改為:“將應當火化的遺體土葬,或者在公墓和農(nóng)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遺體、建造墳墓的,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!边@就意味著,自2013年1月1日起,違規(guī)土葬、亂建墳墓將不再允許民政部門強制平墳。但是,在2012年6月25日召開的商水“平墳復耕”現(xiàn)場會上,周口市市長岳文海提出,“獎懲要兌現(xiàn)”。他稱,周口市財政將拿出300萬元專項資金,對殯葬改革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獎勵。同時,設立殯葬改革基金,每個縣拿出100萬元作為殯葬改革基金,由市財政統(tǒng)一管理,資金使用根據(jù)年度目標考核情況,獎優(yōu)罰劣,以獎代補,撥付縣(市、區(qū))用于殯葬改革工作。因為工作突出,商水縣拿到了周口市第一筆10萬元的獎勵。而今,商水縣的很多墳頭已經(jīng)重新復建,這筆錢要不要退回周口市政府,并對商水縣縣委、縣政府做出至少同等額度的處罰?而此后的2012年11月6日,在河南省深化殯葬改革工作推進會上,河南省副省長王鐵曾向周口市頒發(fā)因殯葬改革工作成效顯著獎勵的300萬元獎金。這筆錢,現(xiàn)在該怎么處理,要不要收歸河南省政府,并對周口市委、市政府做出至少同等額度的處罰?作為人民代表,你們對這個問題要不要調(diào)查監(jiān)督?同時,要不要質(zhì)詢,這種獎金是否列入由河南省人大、周口市大審議通過的政府預算?如果沒有,這種私自支出行為,該做何處罰?如果有,這種政府預算報告又憑什么理由通過人大審議?
第十三問:有周口百姓稱:“為什么不把俺們周口淮陽的伏羲太昊陵給掘了呢?”作為本公開信的最后一個問題,你們這些河南人的“國大代表”,將做何回答?盧展工、徐光、岳文海你們又將做何回答?要知道,百姓死了是死人,伏羲太昊死了也是死人,按照你們的理由,死人占的地,都應該“平墳復耕”,何況伏羲太昊還是傳說中的死人,那就更該被平墳,甚至該拋骨揚灰,以肥土地。
以上13個問題,作為河南人的“國大代表”,你們這172位代表有義務、有責任全部回答,一個問題都不能少;否則,你們就不稱職。當然,你們也可以一個問題都不回答,繼續(xù)就平墳問題裝聾作啞,繼續(xù)坦然在全國兩會期間裝模作樣地參政,甚至為平墳事件辯護。但是,我提醒你們記。簹v史會記住你們,歷史會記住一切。
河南籍作家曹保印
2013年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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